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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施加影响环境因素的识别与控制
目录:ISO14000点击率:发布时间:2019-07-24 11:09:48
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要求组织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对这些环境因素进行管理。“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如何识别,如何管理?广州誉杰针对目前一些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对此认识不足,认为只要识别了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将有关要求通报给相关方就可以了。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谈我们誉杰的观点,有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一、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 标准附录A对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了解释,主要是指: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环境因素、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环境因素。
下面分别从这两方面加以论述。
1.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有关环境因素
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有关的环境因素,应该是与供方和合同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关。
组织所使用的产品,不仅包括组织生产上使用的原辅材料、半成品,还应包括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其他活动中使用的产品。如果认为组织所使用的产品仅仅为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则过于片面。从标准4.4.6C)条款“产品”的英文单词“goods”(货物、商品)的采用也可说明该观点。
组织所使用的服务,通常有设计服务、建筑施工服务、维修服务、运输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工艺协作等,既组织的外包方所提供的服务。组织应识别这些服务中的有关环境因素。如一个金属零件加工厂,其金属件的电镀工艺委托外部的组织进行,那么组织应识别电镀外包方废水排放、废电镀液等;对于使用建筑施工方的组织,则应识别建筑施工方活动中的噪声排放、扬尘排放、建筑垃圾、潜在火灾等环境因素。
2.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有关环境因素
组织所提供的产品中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是指客户/消费者在使用和报废组织的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因素。 产品一旦到了客户/消费者手中,组织不能直接对其产品在使用和报废过程中的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加以控制,只能施加影响。例如客户/消费者在使用、报废铅酸电池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电解液泄漏、废铅酸电池的处置等问题。组织应识别这些环境因素,目的是告知客户/消费者如何控制和减少产品在使用和报废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组织所提供的服务中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我认为,主要是指组织在服务过程中与被服务方接口活动的环境因素,如柴油运输公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不仅应识别自身运输活动中的环境因素,还应识别罐装服务现场可能产生的潜在火灾、泄漏等环境因素。罐装服务现场的环境因素需要双方共同关注,运输单位除进行自我控制外,还需要被服务单位的配合,以便共同控制和减少在罐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有效应对。比如,可以向被服务方说明设置接油盘、灭火器、操作现场配合等的必要性及有关要求。
组织对其所使用的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中有关环境因素施加影响的方法和程度是不同的,差异也比较大(具体见第二、第三部分的论述)。
二、对能够施加影响环境因素的管理要求
1.对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有关环境因素的管理要求
组织对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如何管理,如何施加影响?标准在4.4.6C)条款中已有明确规定,组织应按照该要求进行管理并施加影响,即:“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对于该条款如何理解,我认为:
a. 4.4.6C)条款中所说的程序是指组织如何对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管理的程序。
b.程序应明确对有关供方/合同方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应:
——考虑获取供方/合同方的有关环境信息的内容和方式。获取的环境信息应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重要环境因素以及组织评价选择供方/合同方的准则有关。这些信息将为评价、选择、再评价供方/合同方提供依据。
——考虑对供方/合同方的环境行为进行评价、选择和再评价的时机及实施。4.4.6C)所提到的程序是如何对供方/合同方产品/服务中的重要环境因素施加影响,程序应包括对供方/合同方的评价、选择、再评价。在EARA《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高级培训教材》(EMSi Ltd,1995)中将监测和评价供应商和承包方的环境行为作为专门的一节加以论述。
——将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给供方/合同方的方式和应考虑的内容。
目前一些组织不能很好地针对供方/合同方产品和服务中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评价,也没有获取相关的环境信息。组织应决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获取有关的环境信息并评价。具体采用什么样的方法,组织应考虑使用的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大小和法律法规的严格程度,以及评价的难度和准确度。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环境影响越大、法律法规的严越严,供方/合同方越要受到严格的评价。评价的方法可包括:
(1)对供方/合同方进行现场审核,即进行第二方审核。该方法能确保获得组织环境管理体系所需要的信息;
(2)根据法律、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组织对供方/合同方的评价准则,索取相关的环境信息。
(3)索取供方及合同方的内部审核报告。这种方法可能会因为供方/合同方内审员的水平所限,不能全面、准确地说明组织所要了解的问题;
(4)第三方的审核报告。第三方的审核由训练有素的人员执行,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但其审核报告也许不能完全满足组织所需的有关信息。
目前,前两种方法是组织普遍采用的。不论组织采用什么形式获取有关的环境信息,都应在合同阶段加以确定,应该让供方及合同方了解组织需要这些信息的理由,以使组织达到环境管理体系的目标。
2.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有关环境因素的管理要求
对于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应该由标准的哪个要素进行管理,标准似乎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但标准4.4.3要素最后一段含盖了有关的管理要求:“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组织在考虑是否与相关方就其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外部信息交流时,应当考虑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有关环境因素,尤其是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信息。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的管理思想, 组织需判断其产品和服务中的哪些重要环境因素与客户/消费者有关,既由客户/消费者控制的那部分环境影响,组织应将相关其环境影响和控制要求向外界交流,以影响客户/消费者的环境行为。
信息交流/施加影响的方式很多,可考虑:非正式的讨论、对外开放日、对焦点问题的沟通、和社区居民进行对话、参与社区活动、网站、电子邮件、新闻发布会、广告、通讯简报、热线电话等。上述方式有助于公众对组织环境管理所作努力的理解和认同,促进与客户/消费者之间的对话,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具体采用什么方法进行信息交流/施加影响,应当考虑采用不同方法的潜在成本和利益。由于组织产品、服务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各不相同,所涉及的客户/消费群体也不相同,组织应当根据其自身和相关方的需求做出决定。
三、施加影响的程度
组织对其所使用的、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中有关环境因素施加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差异性较大。
对于组织所使用的产品/服务中有关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也会因不同的供方和市场情况而有很大差异。例如,一个自行负责产品设计的组织,可以通过改变某种输入原料有效地对环境因素施加影响,因此对这类活动环境因素的控制程度,既施加影响的力度应是最大的,完全可以做到控制的程度。而一个根据外部产品规范提供产品的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就很有限。因此,一位英国教师说:能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界限。
对于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其控制作用有限。组织可以考虑通过让用户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处置机制,从而影响用户的环境行为。例如,汽车制造厂商应告诉用户如何正确操作,告诉维修单位有关的维护要求从而使汽车在使用过程中达到省油、减少尾气排放的目的;电池制造厂应告诉用户含汞的废电池应放到什么地方,以便本公司回收或交给有资质的处理单位。
在任何情况下,对环境因素施加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组织自身的考虑和手段。组织在识别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及评价其施加影响能力的程度时,应当考虑(但不限于):
——法律或合同的约束力。如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可能给组织的环境行为带来不合规,此时应必须识别并加大施加影响的力度。如生产食用陶瓷制品(杯、碗)的企业,为使其产品中的环境因素符合GB12651-2003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浸出量允许极限》的要求,组织必须识别原辅材料中的铅、镉含量,并对原辅材料供方提出要求并评价;
——是否能够影响组织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
——组织自身环境表现所受的影响。 这些考虑可包括设计的外包;材料、产品或服务的使用;产品运输的外包;产品的使用、再使用或再循环等。如医院、物业公司等组织在使用建筑施工方进行施工时,如果组织对施工方的要求不明确,施加影响的力度不够,由此造成的环境问题将直接影响医院、物业公司的形象,以至于带来抱怨、投诉;
——组织的方针承诺、地方或区域性环境问题以及组织对相关方的义务和责任等。
四、小结
1.目前随着社会分工的专业化,许多组织已将过去的一些辅助活动甚至部分生产活动外包,其结果是这些活动中的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也随之外包。如果组织不对这些环境因素的管理提出要求并施加影响,可以说环境问题在某些方面会越来越严重。因此组织应重视“供应链——消费链”上有关环境因素的识别并施加影响,形成一个全民重视环境、共同创造优美环境的良好局面。
2.施加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组织的环境理念、法律法规的约束力、组织自身环境表现所受的影响,以及组织施加影响的手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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